江蘇立法推動自貿試驗區 建立創新容錯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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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上午,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了《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草案)》,我省通過立法進一步引領和推動江蘇自貿試驗區高質量建設發展。 三個片區共新增市場主體3.07萬家 去年8月30日,江蘇自貿試驗區揭牌成立。此次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上,省商務廳廳長趙建軍介紹,一年來,三個片區共新增市場主體3.07萬家,簽約落地億元以上項目106個,總投資近2000億元;集聚高新技術企業2175家,占全省的9%。今年1—7月,實際利用外資15.2億美元,占全省的11%;進出口總額3207.7億元,占全省的13%;自貿試驗區建設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效。 趙建軍說,此次立法,是為自貿試驗區開展先行先試、推進改革創新提供法治保障,也是推進實體經濟創新發展、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的客觀要求,更是破解現有體制機制障礙、完善政策支撐的現實需要。 對三大片區功能定位進行劃分 為推進和保障自貿試驗區建設,服務國家對外開放總體戰略布局,《條例(草案)》規定了自貿試驗區的戰略定位,即建設開放型經濟發展先行區、實體經濟創新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 同時,《條例(草案)》也規定了各片區功能劃分:南京片區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自主創新先導區、現代產業示范區和對外開放合作重要平臺;蘇州片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產業園區,打造全方位開放高地、國際化創新高地、高端化產業高地、現代化治理高地;連云港片區建設亞歐重要國際交通樞紐、集聚優質要素的開放門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交流合作平臺 為服務和融入國家戰略,《條例(草案)》特別提到,一是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重點國家(地區)的產能合作、互聯互通;二是服務和促進長江經濟帶綠色、協同發展;三是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建設開放新高地、打造開放新格局。 探索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吸引人才 《條例(草案)》明確提出自貿試驗區建立創新容錯機制,以鼓勵企業勇于探索,創新發展。當中明確提出,對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未明確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項,鼓勵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自貿試驗區開展創新活動,有突出貢獻的按照規定給予獎勵。自貿試驗區保護制度創新的主動性、積極性,建立容錯機制,對符合國家確定的改革方向,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未牟取不正當利益,未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探索性失誤、階段性失敗不作負面評價,可以免于追究相關責任。 創新發展離不開人才支撐。《條例(草案)》提出,自貿試驗區加大吸引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力度,對急需引進的外籍以及港澳臺地區技能人才、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可以適當放寬年齡、學歷等條件限制。自貿試驗區為外籍以及港澳臺地區高層次人才的出入境、工作、停居留及其家屬、未成年子女隨居、教育提供便利。支持自貿試驗區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以聘任制等形式引進高層次人才,探索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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