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對疫情期間滯留的異地人員返程事宜做出安排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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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呼和浩特12月7日消息(記者寶音)滿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fā)布第31號公告,對疫情期間滯留滿洲里及扎賚諾爾區(qū)的異地人員有序返程事宜做出安排。 請符合以下條件的異地人員及時到轄區(qū)派出所報備登記。滿洲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將根據滯留人員申報登記時間及來滿(扎)時間有序、分批次組織返程。 一、戶籍地、居住地、工作地確系不在滿洲里市、扎賚諾爾區(qū)的,因探親訪友、公出、旅游等事由來滿(扎)兩地,由于疫情封控管理造成滯留,現需返回戶籍地、居住地、工作地的人員。 二、有來滿(扎)機(車)票憑證、高速公路通行費憑證、住宿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系2020年11月11日(含當日)以后抵達滿(扎)相關材料的優(yōu)先考慮。 三、滯留人員離開滿(扎)前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四、滯留人員納入返程名單后,必須向轄區(qū)派出所如實提供返程機(車)票紙質或電子憑證,并告知目的地詳細地址。 五、提供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及票據憑證時,要對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實導致不良后果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由于滿洲里市機場航班、鐵路客運均暫停運營,需從海拉爾啟程返鄉(xiāng),滯留人員抵達海拉爾后應服從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統(tǒng)一安排。 七、滯留人員返回目的地后,需到所在社區(qū)(村委會)報備登記,主動接受當地疫情管控。因報備登記不及時導致不良后果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另因參加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體檢、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等相關考試的人員,還需提供準考證、體檢通知書等證明材料后,可有序離開滿(扎)兩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