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通告
20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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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發〔2014〕109號 為深刻吸取近年來勞動密集型企業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部署,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專項治理的時間 從即日起至 二、專項治理的范圍 凡現有同一時間容納30人以上,從事樂器、制鞋、制衣、紡織、玩具、電子、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倉儲等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經營儲存場所和員工集體宿舍。 三、專項治理的重點 (一)廠房、庫房、員工集體宿舍是否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搭建,是否違規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或者作隔熱保溫層; (二)采用液氨制冷的企業,氨設備和管道的設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三)建筑防火間距、防火防煙分區、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四)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五)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六)是否違規用火、用電、用氣、用油; (七)是否存在違規住人及違規設置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問題; (八)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防火檢查巡查,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達標; (九)規模較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是否依法建立專職、志愿消防隊。 特此通告 泰興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