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泰興一外貿服裝廠50多名員工因企業未兌現近3個月的加班工資,與業主發生沖突,出現了封堵廠門的過激行為。 泰興市有關方面聞訊,當即啟動勞動爭議調解應急機制,組織勞動仲裁、工會、法院等部門的同志趕赴現場,進行調處。經過協商,業主答應先兌現一個月的加班工資,余款待企業經營情況好轉后再補發;員工們則表示立即復工,與企業共渡難關。 泰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分管勞動爭議仲裁工作的負責人唐明生介紹,目前,泰興已建立健全了由勞動爭議仲裁、工會、經貿委、法院等部門參加的大調解機制,堅持勞動者和業主權利雙維護,一方面,防止業主借金融危機之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也防止職工以維權為名干擾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力爭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問題解決在基層一線。 據統計,到目前為止,已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案件2267起,按期結案率、辦案準確率均為100%,未發生一起因案件處理不當而引起的上訪、集訪事件。 “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是維護勞資雙方合法權益的根本保證。我們在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股份合作制企業,全面推行‘1+2’集體合同模式,即由企業工會依據《勞動法》和《工會法》代表員工與業主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另加工資協議和勞動安全衛生協議兩個單項合同。合同和協議一經簽訂,對勞資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唐明生介紹,今年以來,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在全市進行《勞動合同法》業務培訓、宣講24場次,3600多名企業法人代表和勞資人員參加培訓,補簽集體合同1.2萬份。 唐明生說,對負面影響大的勞動爭議案件,堅持勞動仲裁、工會、經貿委、法院四方會商,共同處理。今年四方參與辦理勞動爭議案件79起,其中集體勞動爭議案件8起,均是服裝企業法人代表攜資離廠,下落不明。在四方共同努力下,通過先予執行、資產變現、銀行賬戶查封等方式,共為372名職工追討工資近300萬元。 對于事實清楚,屬于企業輕微違法造成的勞動爭議案件,則通過發放勞動仲裁建議書的形式,督促企業自我糾正,化解糾紛。今年以來,已發放仲裁建議書2000余份,受到了業主和職工的好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