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女工作20多年被廠方一腳踢開,既無養老保險,又無經濟補償。聾啞女向泰興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最終維權成功。 聾啞人鄭某今年54歲,家住泰興市七圩鎮。1985年,鄭某被安排進泰興某電具廠當工人,2008年1月,工廠改制時通知鄭某離廠。鄭某要求廠方為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并支付經濟補償金。廠方稱,這屬歷史遺留問題。去年3月,鄭某向泰興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鄭某聾啞而且不識字,承辦律師每次和鄭某交流都要請一位啞語翻譯,或專程到七圩鄭某家,請其丈夫當翻譯。律師為弄清案件的來龍去脈,前后用了兩個多月時間。弄清案情后,律師才發現本案已過仲裁時效。 律師繼續和鄭某交流,發現鄭某在此期間一直上訪,如有關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則訴訟時效問題可以解決。之后,律師到有關部門調取該廠檔案,又花兩個多月的時間,將鄭某曾經上訪的相關單位走訪了一遍,獲得了鄭某維權的相關證明資料。據此,律師替鄭某向泰興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了勞動仲裁訴求。 日前,仲裁員召集雙方調解,最終工廠支付鄭某2500元作為補償,同時,給鄭某辦了養老保險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