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打造長三角地區“審批最簡、收費最低、服務最優”投資城市,泰興市決定,從本月起,取消和停止征收2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封存財政票據1958本、97900份;對原來預算由企業或自然人負擔的4016.28萬元行政事業性收費,納入公共財政體系,保證對企業和自然人的公共服務質量不降。 據了解,從2月15日起,泰興市財政部門會同物價、法制、審計、監察等部門,對該市24個部門、61個單位的191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以及6項政府性基金,從收費項目名稱、收費主體、收費標準、收費范圍、收費許可文件等方面,逐一進行審核,能并的堅決并,能取消的堅決取消,應該由公共財政負擔的堅決由公共財政負擔。最后,經過清理、審核,包括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收費、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本費、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火災撲救補償費、事業單位登記費、土地用途變更費、勞動合同鑒證費、信息化與電子政務培訓考試收費、《承裝(修)電力設施許可證》、《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收費等在內的2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被取消或停止征收,涉及財政、統計、公安、國土、勞保、經貿等13個部門;對核定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中,有上下限標準的一律按下限核定收費標準,最大限度地減少部門、單位的自由裁量權。 在清理收費項目的同時,泰興堅持從嚴管住收費票據。一方面,要求涉及到的各部門、單位按照《財政票據繳銷辦法》辦理繳銷,已開票金額全額繳入財政專戶;對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據,一律收回作廢處理。另一方面,取消除《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結算憑證》外的所有手工票據,統一使用電腦票據《江蘇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泰興市),并按收費下限值設置自動默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