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陸裕順)日前,泰興市公安局專門下發文件,對該局窗口單位“服務評價”工作進行規范,不僅讓每一位辦事市民,也讓民警自己對“窗口服務評價”工作看得見摸得著。 據了解,經過一個多月的工作,泰興市公安局投入專項資金,在各基層派出所戶籍辦理、車管、車輛檢測等窗口統一安裝了“窗口服務評價器”。但在實際工作中,少數窗口單位以“服務評價器”影響辦事速度、經常出故障等為由,不認真落實相關使用規定,“評價器”使用率不高。為進一步深化爭創群眾服務滿意窗口活動,主動接受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日前,泰興市公安局明確法制、政工、警務保障等部門安排專人,對該局28個派出所,15個交巡警中隊以及車管、車輛檢測等單位的“服務評價器”使用情況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檢查、整改和維護工作,并在泰州“四市三區”公安機關中率先出臺了《泰興市公安機關窗口服務評價系統管理使用工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對“評價器”操作、維護、數據匯總等方面的工作進行較為細致的規范,并將這一工作納入單位的考核考評,明確獎懲。 《規范》出臺后,泰興市公安局各基層所隊的使用率一直保持在100%,市民在窗口辦完事情后,可以按提示,對民警的辦事效率、服務態度等進行評價,評價情況直接匯總至該局專門的數據庫,定期進行網上通報,這不僅讓市民通過在窗口辦事看到了民警的工作情況和服務態度,也讓民警通過網上通報看到了自己的成績和不足。 另據泰興警方有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對《規范》執行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規范》,更好地提高《規范》的可操作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