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兌付工作,根據財政部《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和《財政部關于下達2013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的通知》,結合江蘇泰興市實際,市政府出臺了《泰興市2013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兌付辦法》。 我市是生豬養殖大市,2013年出欄生豬107萬頭,除了供應本地生豬及肉食品市場,在上海、蘇州、無錫、常州等地也發揮了較大作用。自2007年以來,國家每年都對我市這一生豬調出大縣給予財政獎勵,2013年國家財政下撥我市獎勵資金為606萬元,其中,生豬規模化養殖補助占獎勵資金總額70%,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小區)購買種公豬、母豬和飼料等的貸款和生豬流通、加工方面的貸款貼息補助為20%,生豬防疫服務補貼為10%。 《辦法》的獎勵對象主要針對:年出欄肉豬3000頭且存欄肉豬1000頭以上、能繁母豬150頭以上的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小區);年屠宰生豬30萬頭以上的生豬屠宰加工企業。獎勵范圍包括: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小區)改擴建豬舍、引進良種、處理糞污的支出;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小區)購買公豬、母豬、仔豬、飼料等的貸款貼息支出(貼息期: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生豬流通和加工企業用于基地建設的貸款貼息支出(貼息期: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生豬防疫服務費支出。 全市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小區)根據獎勵對象和范圍、獎勵內容、獎勵標準,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向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進行申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對照申報條件逐個進行審核。對被審核確認的獎勵對象,在其所在地村委會進行公示,公示無誤后報市生豬調出大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派農業、財政、紀檢、監察等部門對各鄉鎮(街道)的申報資料進行核查。對弄虛作假,騙取補助的,一律取消獎勵資格。核查通過后,市財政局根據到戶明細表,統一辦理一折通予以兌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