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虹橋法庭,工程項目如期通電了!”近日,國家電網江蘇公司給市人民法院虹橋人民法庭發來信息,感謝法庭解決了國家“十三五”電力規劃重點項目鳳城-梅里500千伏輸變電工程施工中的難題。 不久前,泰興法院受理了轄區某村村民張某訴國家電網江蘇省分公司排除妨礙糾紛,要求國網江蘇公司拆除已建好的高架電網。案涉高架電網線路系經江蘇省發改委批復的國家“十三五”電力規劃重點項目鳳城-梅里500千伏輸變電工程部分線路,起自泰州鳳城,止于無錫梅里。建成投運后,可將長江北岸的新能源電力源源不斷地送往江南,全面提升長三角地區綠色可持續發展能力。按照工程進度,3月下旬該工程將實現通電。 涉及到關乎地區經濟發展大局的重點項目,必須依法穩妥高效化解矛盾糾紛。虹橋法庭組織專班負責此案處置,案件承辦法官嚴超第一時間趕到施工現場進行實地調查,了解第一手資料。 經走訪,承辦人了解到,項目工程影響到的村民都已經搬遷,而原告認為補償方案和自己的心理預期差距較大,一直未能同意搬遷。現在電塔建成后,高壓電線從自家屋頂經過,原告就向法院提起排除妨礙訴訟。“他常年定居外省,村里也沒啥親近的朋友。”村干部為難地跟承辦法官說,“他另外還有一個行政訴訟的案件,也沒化解呢……” 為一體化解三起糾紛、兩個訴訟,承辦法官多次與雙方當事人以及轄區政府對接處理方案,共同推進協調解決。經過多輪電話溝通,承辦人基本了解了原告的訴求,也知曉了他提起訴訟的原因——原告認為補償標準與心理期望值落差較大,自己本人常年在外,可能受到了不公平對待。 了解了問題的癥結所在,承辦法官隨即組織圓桌調解——原告以及代理律師、國網公司、鎮村干部等,涉及到的人員和部門都坐在一起,面對面交流。經協調,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向其公開了該地段拆遷補償安置政策及同類型拆遷戶的補償標準。 “民事權利的行使也要受到公共利益框架的限制,應該合法合理主張賠償標準。”誤會解除了,承辦法官趁熱打鐵,繼續做起了原被告的工作。經過反復釋法明理,最終原告順利簽署拆遷安置協議,自愿交房并撤回了本案民事訴訟及訴政府的行政訴訟,一次性化解了兩起訴訟、三起糾紛。 為助推重點項目建設順利推進,充分發揮司法審判機關在重大項目工程建設中的關鍵作用,提供更加優質高效司法保障,近年來,市人民法院虹橋人民法庭聚焦審判著力點、打造精準解紛加速線、延伸司法服務覆蓋面,為轄區經濟高質量發展不斷提供司法智慧和力量。 |
